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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北政〔2011〕12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委十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和州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和州委十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用好用活用足国家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力推进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高原生态旅游示范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强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推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

  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6%以上;州县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8%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6%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8‰以内;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就今年的重点工作提出如下责任分工意见:

  一、着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

  (一)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全面启动海北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建设工程,抓好科技示范园建设,力保示范园年内形成雏形。(责任单位:州农牧局牵头) 巩固提高农牧业集约化经营成果,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效益增长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抓好集约化经营的扩面、提质、增效工作,积极探索构建促进草场、土地流转的服务平台,鼓励农牧民以承包、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草场、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优化配置农牧业资源要素,积极探索跨区域集约的路子。(责任单位:州农牧局) 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探索符合海北实际的城乡互补模式,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程。(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农牧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人保局) 加大项目支农力度,积极争取农牧业综合性建设项目,突出项目资金集中整合捆绑使用,重点加强设施农牧业、农牧科技、草原综合治理、中低产田改造、服务体系、生产基地、新能源推广、村容改造等基础性建设。(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环保林业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科技局,各县人民政府) 全面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点抓好海晏县西岔村等4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牵头) 加大水利设施建设,解决2万人15万头(只)牲畜的安全饮水问题,实施浩门河、沙柳河等4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完成门源县西滩乡灌区改造等3项灌区及节水改造工程,改善灌溉面积1万亩。(责任单位:州水利局牵头) 强化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引导与推动作用,继续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集中精力发展特色产业,着力培育和发展壮大青稞良种繁育、藏系羊本品种选育等12个农牧业特色产业基地,积极探索高原水产养殖和特色养殖。强力推动龙头企业发展,改造提升现有企业,培育引进有竞争力、带动力强的企业。大力发展订单农牧业,扩大集中竞拍品种范围和规模。加快推行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加快农畜产品质量认证步伐,积极培育和打造农畜产品地方知名品牌。加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重点扶持一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各县人民政府) 深入实施农牧业科技入户工程,推广农牧业增产增收关键技术,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州科技局) 加强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农牧民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工资性收入。(责任单位:州人保局、州农牧局)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继续实施整村推进、藏区连片开发、易地搬迁等扶贫项目,完成投资3000万元以上。切实抓好社会扶贫,继续实行联点帮扶。年内力争实现1.2万贫困人口脱贫。(责任单位:州扶贫开发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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