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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国土资源局海东地区二00七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三、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

  2007年地质灾害仍以山体滑坡、泥石流为主。各县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群测群防、预警预报,切实做好今年的防灾、减灾工作。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情况,今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10处,主要分布于民和县川口镇、新民乡、李二堡镇、巴州镇、西沟乡、古鄯镇、满坪镇、前河乡、转导乡、甘河乡、杏儿乡、总堡乡、中川乡、官亭镇;化隆县塔加乡、甘都镇、昂思多镇、德恒隆乡、初麻乡、石大仓乡、扎巴镇、牙什尕镇、群科镇、雄先乡、查甫乡、沙连堡乡;互助县红崖子沟乡、哈拉直沟乡、塘川镇、威远镇;乐都县达拉乡、高庙镇、洪水镇、衢昙镇、中坝乡;循化县积石镇、道帏乡、清水乡、尕椤乡、街子乡、白庄乡、文都乡、查汗都斯乡;平安县平安镇、小峡镇、石灰窑乡、三合镇、古城乡、巴藏沟乡、沙沟乡、洪水泉乡。(详见附表)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措施

  1、强化管理,各司其职。各县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险情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各县要与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地质灾害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与灾害所在地的村级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滑坡、危险性斜坡进行监测,建立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体系,确保预警预报系统运行畅通,将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群测群防人员要定期对滑坡塌陷情况进行观察和巡测;建立乡村两级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报系统,重点隐患地区要对居民发放明白卡。地质灾害预警信号以信号发布责任人的喊声或锣声、广播等为主。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主要负责人,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的有关情况,提前确定应急安全撤离地点,确定专门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如发现灾情立即疏散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并将灾情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2、及时上报灾害发生情况。各县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和海东地区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省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县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和海东地区国土资源局。

  3、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对重大灾害隐患点定期巡查,专人值班,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客观的评估,及时编写险情专报,确保地质灾害区群众生命财产尽可能不受损失。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要争取各方面力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作好统一规划工作,督促群众尽快搬迁。对未进行搬迁的村庄和群众,要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整体搬迁;对滑坡严重的地区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对重点灾害隐患点有计划地安排开展治前勘测工作,对滑坡、泥石流灾害隐患点上的乡、村及时纳入整治计划和搬迁计划中,做好泥石流防护工作,建立泥石流重点防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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