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地区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关于海东地区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的实施意见》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海东地区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的实施意见
(地区民政局 二00八年一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青海省村(牧)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村(牧)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07] 5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
青海省村(牧)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加强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为目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选举产生群众拥护、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具有开拓进取精神,能够带领村民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领导班子,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换届的范围
凡2005年通过第六次换届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以及因故在第六届任期中补选的各村民委员会,这次统一进行换届选举。
三、方法步骤
全区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以县为单位,统一安排,做到“六统一”,即统一安排时间,统一届期,统一宣传教育,统一培训业务骨干,统一检查指导,统一总结验收。从2007年12月开始,至2008年6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