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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海东地区粮油应急供应预案的通知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海东地区粮油应急供应预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海东地区粮油应急供应预案》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海东地区粮油应急供应预案
(地区发改委 2008年1月30日)

  2007年下半年,尤其是11月份以来,由于受国际国内诸多因素的影响,粮油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特别是食用油价格快速上涨,已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供应有可能出现阶段性偏紧情况。为保证现阶段粮油供应安全,根据省业务部门的要求,在《海东地区粮食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粮油供应实际情况,制定《海东地区粮油应急供应预案》。

  一、粮油应急供应的组织领导

  地区粮食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地区粮食应急供应工作,地区粮食应急供应工作组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发改委,负责全区粮食应急供应粮油源(以下简称粮源)安排、调拨、加工、供应的组织与协调;执行省有关部门指定的粮食销售最高限价,库存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确保应急工作有序开展,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各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地区粮食应急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本级预案明确的职责,做好本县粮食应急供应的各项工作。

  二、应急供应预警

  (一)市场监控。市场监控包括粮源监控和价格监控。建立覆盖全区20个左右网点的粮油市场信息监测网络。监测网点包括各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粮食批发市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要粮食供应网点或超市、大型民营粮食加工龙头企业。

  建立粮食信息收集发布制度。正常情况下,由地区发改委每月公布一次粮油综合信息。特殊时期,加大监测力度,建立信息周报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有必要时建立日报制度。

  (二)应急预警。

  三级预警:粮食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30%,市民集中购买,粮食日供应量连续两天超过正常日供应量一倍以上。

  二级预警:粮食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50%,市民集中购买,粮食日供应量连续两天超过正常日供应量二倍以上,库存急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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