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对重大灾害隐患点定期巡查,专人值班,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客观的评估,及时编写险情专报,确保地质灾害区群众生命财产尽可能不受损失。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要争取各方面力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作好统一规划工作,督促群众尽快搬迁。对未进行搬迁的村庄和部分群众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整体搬迁;对滑坡严重的地区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对重点灾害隐患点有计划地安排开展整治前的勘测工作,对滑坡、泥石流灾害隐患点上的乡、村及时纳入整治计划和搬迁计划中,做好泥石流防护工作,建立泥石流重点防护区。
附:1、地质灾害防治指挥系统
2、全区重点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一览表(略)
附:1、
地质灾害防治指挥系统
一、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 国土资源部
值班电话:(010)-66558310 66558313
传 真:(010)-66558316
(二)省国土资源厅
值班电话:(0971)-6156690
传 真:(0971)-6156690
(二)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值班电话:(0971)-6142631 6132453
传 真:(0971)-6146103
(三) 海东地区国土资源局
值班电话:(0972)-8687136
传 真:(0972)-8613246
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阎宝亮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张明忠 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进桢 地区国土资源局纪检书记
马文选 乐都县政府副县长
瓦世德 民和县政府副县长
恒 登 循化县政府副县长
马玉祥 平安县政府副县长
马千里 化隆县政府副县长
曾水清 互助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李存林 秦学奎 秦英兰
三、应急分队
1、乐都县应急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