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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质监局关于海东地区全面推进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质监局关于海东地区全面推进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省驻地有关单位:
  地区质监局关于《海东地区全面推进质量兴区工作的实施意见》(东质技监[2008]45号)经行署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八月八日

海东地区全面推进质量兴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地区质监局 2008年6月17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省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海东,现就推进质量兴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质量兴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质量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质量水平的高低是一个地区经济、科技、教育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是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既是增强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实现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地委、行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推进质量诚信建设,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扩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使全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低,产品档次低,科技含量低,竞争力不强,主体产业外向度不高,名牌发展滞后,名优企业匮乏,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优势不明显,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工程节能设计创新能力弱,服务标准化体系不健全,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还没有得到彻底遏制。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企业健康发展,影响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阻碍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因此,对我区这样一个经济不发达地区,更要在经济发展中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质量兴区势在必行。全区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质量兴区对提高我区竞争力,扩大知名度,开拓市场的重要意义,把质量兴区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海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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