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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海东地区抗震减灾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海东地区抗震减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地区建设局拟定的《海东地区抗震减灾实施意见》(青东建[2008]150号)经行署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八月

海东地区抗震减灾实施意见
(地区建设局 2008年8月)

  实施抗震减灾是造福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我区六县均为抗震烈度为七度设防地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充分认识实施抗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把实施抗震减灾工作办好办实。
  一、指导思想
  认真汲取四川汶川大地震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我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人为本,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采取有效的防震减灾措施,切实抓好防震减灾这一基础性工作。同时,要结合四川汶川特大地震血的教训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多种形式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和防震自救能力。
  二、目标和任务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卫生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医院和人员密集的大型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抗震安全以及城镇棚户区建筑的情况进行普查、摸底;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各类开工在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情况进行普查、摸底;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情况、公路、水电项目的情况进行普查、摸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污染源、危险源和环境敏感点的情况进行普查、摸底;地震主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台网运行和监测情况进行普查、摸底;其他主管部门和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要对本部门所辖单位及重点区位、重点部位情况进行普查、摸底。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各类建设工程的普查、摸底工作。普查、摸底工作结束后,将存在的问题及抗震设防的措施上报地区抗震设防主管部门。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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