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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公安局关于海东地区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消防部门要定项、定人,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积极督导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对疑难问题和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要积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和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同时,各县要组织公安、消防、教育、交通、工商、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地区春防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重点抽查阶段(4月16日至5月15日)

  消防部门要在前一阶段社会单位自查自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春季防火工作检查的重点场所及内容,坚持以火情引导警力,结合当前青海春季风大物燥、人民群众社会生产活动活跃等特点,把警力调整部署在火灾多发时段、要害部位、重点单位特别是各类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切实落实乡镇派出所消防管理职责,加大对乡镇、城乡结合部公共娱乐、旅馆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切实做到检查全面不留死角、隐患督促整改及时到位、处罚措施强力有效。

  期间,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各单位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各单位对公安部和省消防总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总结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各县、各单位对春防整治工作情况,特别是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火灾事故查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30日前上报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工作责任到位

  要切实提高对春季防火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工作职责,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部署,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网络格局。

  (二)隐患整改措施到位

  在此次春防大检查中,各县、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办事。发现火灾隐患必须下达相应的法律文书,该处罚或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认真履行法律程序,该停的停、该封的封,绝不能手软。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要通过检查,监督各单位建立健全自我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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