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青海省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制图规范》
青海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制图规范
一、总 则
为使青海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制图规范化,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便于划分方案的批准实施,制定本规范。
制定本规范参照的主要相关标准:
GB/T12342-90《1:25000 1:50000 1:100000 地形图图式》
GB/T13923-1992 《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GB/T5791-93《1:5000 1:10000 地形图图式》
GB/T226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18315-2001《数字地形图系列和基本要求》
二、一般要求
1、 比例尺
原则要求在1:5万的地形图上绘制。对于环境要素较为复杂的饮用水水源地,明晰显现划分边界和保护区内状况,根据具体情况,应采用1:1万或1:2.5万的地形图。
2、图名
青海省XXX(市)县XXX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图。
3、图式
按照本“规范”总则要求的国家标准制图,应包括图名、图例和特殊图例、坐标网、保护区边界线和植被类型、河流、道路等基本要素,并标注保护区内全部和保护区界限外延一定范围内的建筑物、各类型排污口、标志物等,图面布置平衡美观。
4、附图
取水口照片、保护区主景观照片(图)和需详细标注的大比例小图等。
三、特殊图例
1、 取水口位置
红色五角星边框黑色,填充红色(R:218 G:37 B:29),并在旁边标注水源地名称。
2、排污口
黑色圆形外框,红色填充(R:218;G:37;B:29),并在旁边标注名称。
3、 一级保护区界线
红色(R:168;G:210;B:104)0.8mm曲线。
4、二级保护区界线
黄色(R:240;G:238;B:15)0.8mm曲线。
5、准保护区界线
绿色(R:168;G:210;B:104)0.8mm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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