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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海东地区信贷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二)金融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资金短缺是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融资渠道狭窄是其面临的现实困难,而银行贷款是其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贷款甚至成为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资金周转的保障。各金融机构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金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结合有关信贷要求,不断完善信贷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全区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信贷服务机制,明确信贷支持重点

  各金融机构要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特点和多层次资金需求,切实调整信贷结构,改进信贷管理体制,加快信贷创新步伐,积极营销贷款,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一)发挥优势,确定信贷投放重点。农业发展银行要借助商业性贷款业务,积极拓展非公有制经济信贷市场,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营销重点。国有商业银行要合理确定信贷业务的重心转移,避免在向大中型国有企业转移过程中出现信贷客户趋同的现象。在客户选择上,要坚持“效益优先”和“区分层次,分类服务”的原则,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应尽可能满足其合理资金需求。农村信用社要利用依托当地、熟悉当地的优势,在支持“三农”发展的同时,集中一块资金,重点扶持从事农业产业化开发、农业科技示范以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的个体、私营企业,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投放。

  (二)有保有压,为非公有制企业“绿色化”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深刻领会稳健货币政策的内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贷政策。一是积极改进和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企业发展。依托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的发展,对符合市场准入条件、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企业,要加大支持力度。二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及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要禁止发放贷款。三是不断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信贷支持,帮助企业转型升级,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

  (三)密切合作,努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强政府、银行、企业和担保公司等各方面的合作,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支持。一是加大对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按照地委、行署提出的“科学规划、定位准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要求,结合各工业园区发展实际,有重点地加大支持力度,做好海东工业园区及各县工业集中区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工作,不断加快特色工业的发展。二是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互助金园水泥、民和铝合金挤压材、青海耀华金鼎玻璃、青海藤田富硒科技等重点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工作。农信社可以尝试开展银团贷款,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重点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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