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改革医院用人制度。实行岗位管理和聘用合同制。编制实行备案制管理,由各公立医院按有关标准自行确定其人员编制,并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放宽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允许公立医院合同制用工;允许公立医院按管理权限自主选择、引进高端专业人才。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促进公立医院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采取预约诊疗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简化就诊程序、推行优质护理示范、医师多点执业、医院内结算“一卡通”、推行家庭医生模式等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诊疗服务。建立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医疗服务监管制度,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完善查询和患者投诉受理制度,推行第三方调解机制,妥善解决医患纠纷,接受社会监督。以医院院务公开和电子病历为重点,加快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医院管理和服务水平。
  --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建立健全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险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在加强政府指导,合理控制医药总费用、均次费用的前提下,探索建立由医院(医院代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的机制。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公立医院改革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保障措施
  1.加强公立医院改革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县(市)区政府要分别建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制定、落实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实际问题,加强改革的监督和指导,切实做到目标明确、方向正确、重点突出、责任到位。
  2.深入开展摸底调查、科学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工作,为公立医院改革提供可靠的依据。
  3.先行做好医院的资产清理和人员管理工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4.建立督查督办和违纪违规惩戒机制。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影响改革进度的,将酌情限期整改、扣拨财政补贴、追究领导责任。
  5.做好公立医院改革的舆论宣传工作。调动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