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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委鞍山市2011年至2013年开展城市“四化”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考核方式。考核验收工作在各县(市)、区自评的基础上,采取民意测评、专家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民意测评由市政府纠风办负责组织,由群众在“民心网”上以投票的方式进行。专家现场检查由市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织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办法进行。民意测评、专家现场检查的成绩各占50%。考核结果由市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对县(市)、区采取星级评定制,在活动起步阶段,设一至四星四个等级,报省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对单体项目如城市街路、广场、公园、水系等将推荐出“范例奖”报省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鞍山市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负责城市“四化”竞赛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四化”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四化”竞赛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突出重点,堵塞漏洞,妥善处理竞赛活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全面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将城市“四化”竞赛活动内容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确保全市“四化”竞赛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取得较好效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其职能实施行业归口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分别负责本行业和本地区“四化”竞赛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把“四化”竞赛活动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年度计划、工作职能相结合,认真制定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市建委负责组织协调“四化”竞赛活动工作,重点抓好LED电子广告屏和公益广告牌设置、楼顶“平改坡”工程、重点铁路沿线、施工现场整治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四化”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
  市政府纠风办负责竞赛活动的“民心网”测评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导向标识的整治工作。
  市城建局负责城市绿化规划和建设、环卫、市政设施建设养护、公共艺术小品设置、亮化整治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整治占道市场,取缔违规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拆除违规建筑、废旧建筑、未经审批设置的广告等工作。
  市房产局负责城市建筑立面粉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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