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补和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补和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1]1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川办函〔2011〕117号)、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扩大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进行增加和调整:
一、
新增委员
付 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 理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金 星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漆 林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张传耀 成都海关泸州办事处副主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