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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报送普查对象名录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报送普查对象名录的通知
(广东证监〔2008〕105号)


辖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2008年中国证监会将组织开展证券期货业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近日中国证监会市场部(证券期货业普查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证监局报送辖区内所有从事证券期货业活动的单位名录。为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名录的机构范围:

  (一)证券公司及其分公司、营业部;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期货公司及其分公司、营业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二)境外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

  (三)其他从事证券期货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等。

  二、单位名录的内容应包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不是法人单位则需写明上级法人的名称、地址)。具体填报格式请参看附件,或从以下网址的“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http://202.106.183.108/n575458/n870586/index.html

  三、填报单位在报送《普查对象名录》表格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营业部业务专用章。同时,还应提供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请填报单位将《普查对象名录》表格及相关复印材料于2008年8月10日前报送广东监管局信息调研处并同时将《普查对象名录》表格的电子版发到以下邮箱:zhaozy@csrc.gov.cn。

  联系人:赵瞻元;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15楼;

  邮编:510623;

  联系电话:020-37853838。

  附件:普查对象名录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普查对象名录

  填报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所属地区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含邮编)办公电话负责人姓名手机上级法人单位名称上级法人单位详细地址(含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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