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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通知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水果、茶叶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并将生产技术规程普及到每个生产基地和农户。在生产关键时节,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举办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指导农民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规范生产行为。
  (五)推广绿色控害技术。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水果、茶叶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加大水果、茶叶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规范用药行为,鼓励使用低毒和生物农药,推广频振式杀虫灯、色板和性诱剂诱杀技术防治害虫,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改进施药技术,提高防治效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监管责任。健全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的责任体系,明确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
  (二)加强工作协调。各级水果、茶叶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资源整合。各重点县要结合水果标准园创建、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水果项目和省财政支持农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积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扎实推进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有抓手、有实效。
  (四)加强总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大力推广普及水果标准化生产技术,广泛宣传加强水果、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重大成效、先进典型,对工作出色的要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批评,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3-10月,进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抽查,重点检查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五项制度建设情况。
  (二)3-4月,分别举办水果、茶叶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
  (三)4-5月,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农药标签、经营者资质和禁用农药。
  (四)9月,协助农业部委托的机构对水果标准园取样,进行农药残留检测。
  (五)10月,分别召开水果、茶叶质量安全监管现场观摩会。

  附件5:
  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强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生产过程中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提高我省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杜绝食用菌生产中违规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合理的使用各类食品添加剂;产品农药残留、重金属及食品添加剂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提高企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使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二、整治任务和重点
  (一)主要任务。一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和违禁添加剂的行为,农药主要包括: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及19种蔬菜禁用农药;违禁添加剂主要包括:荧光增白剂、甲醛、二氧化硫、双氧水、工业盐等。二是加大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力度,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建立健全生产企业生产记录档案。三是加大对食用菌生产基地和企业农药残留、重金属和违禁添加剂的监测力度。四是鼓励引导大型基地申请“三品”认证,实行标准化生产。五是健全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食用菌菌种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产品:各类食用菌鲜品、干品及初级加工品。单位:种植基地、工厂化种植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栽培大户、初级加工企业。
  三、责任分工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以下简称“省站”)负责全省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调度、宣传指导、统计汇总和督查等工作。
  市级农业技术推广(食用菌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调度、宣传指导、统计汇总和督查等工作。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食用菌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宣传指导、统计汇总和执法检查等工作。
  市、县两级要及时汇总食用菌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每月2日前将上月的质量安全整治情况总结报送至省站。内容要详实,要有综述,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涉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
  各地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及时逐级上报,方案要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食用菌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强化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调属地责任。对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和重点活动安排
  (一)部署培训阶段。6月份,省农技总站开展全省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参加人员:各市农业技术推广(食用菌主管)部门负责人、主产县(市、区)食用菌主管部门负责人;主要内容:启动整治活动,部署相关工作,培训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等。培训结束后,各市要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省站及时利用山东农业信息网食用菌链接、山东食用菌信息杂志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及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知识,使从业者能根据食用菌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
  (二)自查阶段。7月,各市农业技术推广(食用菌主管)部门调度各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食用菌主管)部门,对各辖区内所有食用菌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上报省站;县(市、区)农技推广(食用菌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调查摸底工作,对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及时汇总上报市级部门。
  (三)督导整改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市级农业技术推广(食用菌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内开展全面禁限用农药、各类违禁添加剂的大检查。同时做好检查督导工作;县级对于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整改中,要指导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初级加工企业,完善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食用菌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设。省站将根据各地开展活动情况,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检查监测阶段。8月份,各市要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及参数范围,增加监测频次,重点对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开展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活动期间,各市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监测活动,监测结果及时上报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处。9-11月份,省厅对全省食用菌产品中农药残留、重金属、荧光增白剂等参数进行专项监测。
  五、总结阶段(12月)。各地对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省站将进行督查和量化考核,对2011年山东省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附件6:
  “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强“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三品一标”的使用,提高我省“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认证标准,规范认证程序,提高认证质量,2011年“三品一标”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规范用标率达到90%,基地规范树牌率达到60%;到2013年底,“三品一标”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规范用标率达到95%,基地规范树牌率达到70%。通过专项整治,确保“三品一标”农产品不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一步增强“三品一标”产品社会公信力。
  二、整治重点
  蔬菜类认证产品,严格规范生产行为,严控农残超标;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和产品包装标志的使用;畜禽认证产品,严格养殖过程控制,严禁违法添加和使用饲料添加剂和兽药,健全养殖记录档案,规范产品包装标志使用。
  三、整治任务
  (一)强化基地管理。一是树立规范标识牌。标识牌内容要包括“三品一标”标志、申报单位、建设单位、基地分布区域图、作物种类和面积、质量安全牵头负责单位和负责人;二是健全记录档案。生产记录包括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时间、使用量、安全间隔期等要详实规范,并保存三年以上。
  (二)加强产品抽检。按照农业部“三品一标”管理部门年度抽检程序和项目要求,省厅组织由“三品一标”农业部定点监测机构对蔬菜类和畜禽类“三品一标”产品进行抽检。
  (三)规范用标行为。严格按照“三品一标”相应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清查超期、超范围、假冒使用“三品一标”标志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基地标识牌和生产记录。自今年起,由省厅统一设计“三品一标”生产基地标识牌模板和生产记录样本,由各“三品一标”生产单位自行制作并投入使用。
  (二)组织产品专项抽检。今年,由省厅统一安排,组织一次专门针对蔬菜类和畜禽类“三品一标”产品的专项抽检,力争抽检率达到30%。
  (三)开展标志专项检查。省、市、县三级联动,集中一个月的时间,由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开展一次“三品一标”标志使用专项检查。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8-9月,开展蔬菜类和畜禽类“三品一标”产品专项抽检活动。
  (二)10月,举办全省“三品一标”标志使用专项检查月活动。

  附件7:
  肥料质量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强肥料市场监管,确保肥料质量,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把肥料登记准入和肥料登记审核关,规范企业生产,提高肥料产品质量,加强对登记肥料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信誉,开展市场和企业登记肥料的监督抽查,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范围登记或不登记产品。三年内实现复混肥料:市场抽检产品合格率达到86%以上,企业抽检产品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企业登记委托检验产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复混肥料)合格率达到90%以上,登记肥料企业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011年目标市场抽检产品合格率达到81%以上,企业抽检产品合格率达到85%以上。企业登记委托检验产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复混肥料)合格率达到85%以上,登记肥料企业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
  (二)重点环节。肥料登记企业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三)重点对象。企业、市场。
  三、整治任务
  (一)加强肥料管理,打击伪劣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坑农害农事件。
  (二)强化肥料市场监管,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抽查,坚决取缔无证入市销售现象。
  (三)强加肥料应用科技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种田的认知度和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严把产品的登记入市关。
  1.按照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对登记管理产品登记发证前的企业考核,对企业考核不合格的申报登记产品不予受理。
  2.做好申报登记产品的质量检测,包括有效成分和重金属、有害生物等项目的检测,对部分有机肥料产品还要做好原料的检测。
  3.严格登记产品申报资料的审核,做到申报资料的真实、有效。特别是要加强标签式样的审核,努力克服登记产品标准标识混乱问题。
  (二)强化经营环节监管。
  1.加强对肥料经营业户的科学施肥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经营业户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守法意识。使经营业户做到证照不全的产品不经营,不随意夸大产品的功效。同时,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做到标识不规范、证号不齐全的产品不要购买施用。
  2.加大肥料产品的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用肥旺季突击检查和常年检查相结合。对无证、冒证产品、标识与登记不符产品、假劣产品,要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坚决的查处。
  3.每年对肥料生产企业或流通市场做1-2次质量抽检。
  4.利用好12316农业综合服务热线,及时受理肥料案件的投诉,并认真做好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3-5月、10-12月分别对登记企业开展抽查审核。检查肥料生产设备的完整性,计量设备的准确性,检测设备的可靠性、检验方法的有效性,检查人员的合法性,企业的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运行。
  (二)春秋两季开展对肥料产品市场或肥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开展抽检活动。5-6月对生产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一次抽检;8-9月对市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检 。
  (三)采取发放明白纸、培训、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普及有关肥料使用知识,提高辨别真假肥料的能力。3月、6月、9月和12月各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市、县土肥站结合测土配方施肥开展宣传普及行动,省站4-5月集中组织进行技术宣贯与培训。

  附件8:
  农药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确保农药产品质量,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农作物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用药安全为总体目标,经过三年的专项治理,使全省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确保广大农民用上放心药。具体目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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