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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未参保国有、集体企业(含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承担改制前老工伤人员待遇的其他企业),要在2011年7月1日前参加工伤保险。

  (三)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后,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建立老工伤人员档案库。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确保老工伤人员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四)县(市)、区政府对推进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市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玉刚(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 旭(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保局局长)

  李传良(市财政局局长、市国资办主任)

  成 员:李宝堂(市人保局副局长)

  杨 君(市财政国库收付局局长)

  杨 敏(市人保局副局长、市医保局局长)

  白晓明(市国资办调研员)

  隋迎光(市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王旭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人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

  组 长:伞庆海(市人保局工伤保险科科长)

  副组长:荆长泉(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曹福军(市国资办产权科科长)

  付天舒(市医保局副局长)

  李志学(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科长)

  江玉秋(市医保局工伤保险部部长)

  成 员:王圆圆(市人保局政策法规科科员)

  张 琦(市人保局失业科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政策拟定、宣传解释;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汇报等文字材料;符合纳入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审批、统计汇总、资金测算等工作;相关工作协调。

  (二)市直企业推进审核组

  组 长:王 琪(市人保局工伤保险科副科长)

  副组长:徐艳冬(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副科长)

  成 员:高 岩(市人保局工伤保险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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