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颁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同意决定颁发《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受理窗口在3个工作日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予颁发的,应当在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八、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30-11:30、14:00-17:00。
九、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复兴中路593号)。
电话: 54667006。
十、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12350。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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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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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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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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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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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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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人数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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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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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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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达到如下要求:
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2. 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
3. 针对危险源和事故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 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掌握可利用的社会应急资源情况。
5. 制定相关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应急预案体系。
6. 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并对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记录。
7. 应急预案经过评审或论证。
8. 重新修订后评审的,一并注明。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现将我单位编制的:
等预案报上,请予备案。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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