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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274号),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提出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现将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有关部门职责及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推进,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二、职责分工及任务

  (一)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由县网管中心负责,具体任务包括:

  1.拟定工作计划、措施,为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编制提供指导;

  2.做好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用培训;

  3.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行政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4.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为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技术支持;

  5.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基础上,汇总、编制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考核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等相关制度。

  (二)县监察局牵头,县政府督察室配合,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信息公开条例的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具体任务包括:

  1.自2008年起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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