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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贡山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县、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所要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救灾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视频系统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救灾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7.2 应急支持与保障

  7.2.1 扑救经费保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按《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执行。

  7.2.2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乡镇级森林防火指挥所根据防灭森林火灾的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平时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通信器材,用于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补给。

  7.2.3 县、乡、镇各建立一支三十至五十人的快速半专业扑火队。经过业务培训,配备砍刀、工兵铲、水壶、防火服、对讲机等。一旦发生火情,各乡镇就地组织扑救;遇有特殊需要,县指挥部可以调动支援重点火场扑火。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7.2.4 后勤与医疗卫生保障。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县乡政府负责火场后勤保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当地有经验的医生组成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组,及时为受伤和患病的扑火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7.3 技术储备与保障

  为保证有效扑灭重、特大森林火灾,要组织林业、防火、气象、通信等行业的专家成立专家组,开展对扑救森林火灾实战方法的研究,为扑火救灾提供科学指导和决策依据。要充分运用人工降雨增湿等科技手段,做好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警和紧急处置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和损失。

  7.4 宣传、培训和演习

  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宣传安全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的常识,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建立分级培训的体系和机制,培养合格的林火管理人员和扑火指挥员。按“学为用,练为战”的原则,加强对各类森林消防队伍的训练和实战演练。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贡山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及时修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8.2.1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予以奖励。

  (1)及时、准确提供森林火灾信息,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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