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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5.加强行政复议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机关要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和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行政复议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6.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行政诉讼义务,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对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要主动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对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作出回复。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包括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城乡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财政预决算,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的预算和执行,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涉及社会生产生活、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要公开透明。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信息公开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在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监督方式、考核奖惩等方面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推动阳光政务,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
  3.加强行政服务中心体系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合、归并部门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要求,行政审批项目必须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对窗口人员的授权必须落实到位。拓展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要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推进联网办公、联网审批、联网监管,降低行政成本。
  (八)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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