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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
(东政办发〔201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龙头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升,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民收入水平逐年提高。但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的差距还很明显,特别是骨干龙头企业数量少、辐射带动能力弱的问题非常突出。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就必须紧紧抓住龙头企业培育这个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龙头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集中力量培育高效生态农业龙头企业集群,努力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二、明确加快龙头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紧紧围绕黄蓝经济区建设,有效整合各种资源要素,强化政策、项目、资金扶持力度,集中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提升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末,全市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力争形成100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培育一批生态、优质、高产、高效的名牌农产品,争创一批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有75%以上的农户参与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成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推动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
  (一)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根据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思路,重点培育壮大粮棉、蔬菜、畜牧、水产、林果等优势特色产业。有计划地规划、建设、提升一批农民创业园区、大型现代农业物流园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新格局。
  (二)加快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规模化、设施化的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并将其纳入市“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项目资金扶持范围。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促进土地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能手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涉农项目资金安排上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建设或联结的基地给予积极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向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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