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节能奖获奖单位、个人和成果的通报
(东政字〔2011〕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一五”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和节能减排的艰巨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企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全市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涌现出一批节能先进典型和优秀成果。为表彰先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动“十二五”节能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东营区等5个县区政府和东营开发区管委会“东营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称号,并给予记集体二等功,每个单位奖励10万元;给予隋修厂等40名“东营市节能突出贡献个人”记二等功;授予华泰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称号,奖励10万元;授予东营鲁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氧气底吹熔炼多金属捕集技术”成果“东营市重大节能成果”称号,奖励10万元;授予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东营市节能先进企业”称号;授予信义集团公司“节能环保型制动片成套装备研究与推广”等4项成果“东营市优秀节能成果”称号,每个成果奖励3万元。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之年。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争取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先进典型,紧紧围绕中央、省、市一系列节能减排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措施,开拓创新,深入扎实地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目标任务,为全力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O一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
东营市节能奖获奖单位、个人和成果名单
一、东营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6个)
1.东营区人民政府
2.河口区人民政府
3.广饶县人民政府
4.垦利县人民政府
5.利津县人民政府
6.东营开发区管委会
二、东营市节能突出贡献个人(40名)
1.隋修厂 东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王爱国 东营区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