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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东营市区房屋拆迁补偿补助等有关标准的通知[失效]


  实行产权调换的,按上述标准的各50%分别支付给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实行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的50%支付给被拆迁房屋使用人。

  四、委托拆迁费(不含拆除费)

  按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5-30元,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五、评估专家鉴定费

  拆迁评估报告确需专家鉴定的,每次评估专家鉴定费为1500-5000元。

  六、评估允许误差范围

  评估允许误差范围为±5%。

  七、附属物补偿标准

  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如门楼、院墙、独立厕所及其他建(构)筑物,其补偿金额随同房屋以成本法评估确定。

  八、附属设施迁移补助标准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补助标准(元)

  太阳能热水器  个      150

  有线电视    户      300

  固定电话    户      120

  宽带网     户      120

  窗式空调    套      50

  立式空调    套      200

  壁挂式空调   套      200

  燃气配套费   户      2500
  备注:未涉及的项目,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实际发生时的情况予以评估。

  九、树木迁移补助标准

品种

    胸径、年限

单位

补助标准(元)

       

一般果树

2厘米以下,且树高不足0.8米

不予补助

2-4厘米,且树高0.8米以上

5-8

5-10厘米(松柏树3-6厘米)

30-40

10-20厘米(松柏树6-10厘米)

40-50

20-30厘米(松柏树10-15厘米)

50-80

30-40厘米(松柏树15厘米以上)

80-120

40厘米以上每增加1厘米

增加10元

 

果树

  

2厘米以下,且树高不足0.8米

不予补助

2年以下

20-130

葡萄树区分生长期

6-40

初果期

140-360

盛果期

175-570

衰老期

2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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