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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加快培育本土化的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份比例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放宽村镇银行股权结构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鼓励民间投资主体参股期货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金互助合作社等金融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小额贷款公司,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简化中小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审核程序。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支持以中小企业为服务重点的法人金融机构吸引民间资金补充资本金。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备案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额给予不超过增量2%的风险补偿,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德阳银监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
  (五)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
  1.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领域和参与市场体系建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发展超市、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购物中心等零售业态,支持民营批发、零售企业发展,培育并逐步形成大、中、小协调发展的橄榄型商贸流通民营企业群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现代物流领域,推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资源利用的市场化。引导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城乡流通基础设施,推进与现代商贸相配套的仓储、货运、冷链等商业物流设施建设。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领域,促进我市现代物流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集中政策资源,搭建贸易平台,引导和帮助商贸企业有针对性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引资局、市贸促会、市工商联)
  2.推进电子商务在商贸流通企业的应用。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升电子商务在商贸流通、民生服务等行业的应用水平。依托国内、省内"四川商情"电子商务综合平台等著名笫三方电子商务媒介建立"德阳专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1.引导、鼓励民营企业重组联合。成立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工作机构,着力推进对能耗大、污染重、效益差、土地占用多、经营困难民营企业的重组改造。鼓励急需增量资源的高成长企业对资源闲置企业进行并购重组,缓解企业发展中的要素制约。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发展成为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集团公司。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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