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环境保障
园区载体建设完备,政务服务高效,无外来投资企业投诉。
认定依据:企业满意度问卷调查及投诉记录。
3.统计保障
统计上报项目信息及到位资金数据准确,项目档案资料(“四单一证”)完整规范。
认定依据:统计报表及项目档案资料符合统计制度规范,无重大差错。
4.项目保障
按市招商局要求编制招商项目,建立招商项目库;完成第十二届西博会项目签约任务。
认定依据:招商项目册和项目光碟等多媒体资料;西博会签约成果。
三、评分办法和标准
考核基础分100分,实行加(扣)分制,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量化目标(85分)
1.到位资金
基础分50分:完成年度到位资金目标任务计50分,其中市外资金30分,省外资金20分。完成目标数80%以下的不计分,完成80%-100%按比例计分。
加(扣)分:
市外资金:完成目标任务的110%以上加2分;每超额完成目标任务5000万元加0.2分;总量全市排名前四位的依次加2分、1.5分、1分和0.5分;增速全市排名前四位的依次加2分、1.5分、1分和0.5分。
省外资金:完成目标任务的110%以上加2分;每超额完成目标任务5000万元加0.3分;总量全市排名前四位的依次加1分、0.75分、0.5分和0.25分;增速全市排名前四位的依次加1分、0.75分、0.5分和0.25分。
2.引进重大产业项目
基础分30分:完成年度引进重大产业项目目标任务计3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加(扣)分:
(1)超额完成任务加分:超额完成重大产业项目引进任务,每超额1个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的加1分,2亿元以上的加2分,5亿元以上的加3分,10亿元以上的加5分;
(2)促进开工建设加分: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实现当年开工建设的,1亿元以上项目每个加1分,5亿元以上项目每个加2分,10亿元以上项目每个加3分;
(3)重点产业引进项目加分: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属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三新”产业及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每个加1分;
(4)世界或国内500强产业项目加分:引进世界或国内500强企业,除按上述标准加分外,每个世界500强项目再加5分,国内500强项目再加3分。既属国内500强又属世界500强的,就高加分但不重复计算(以当年公布的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名单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