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1〕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稳定运行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
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1999〕259号令)、《
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基石,社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大基金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但是,随着社会保险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基金管理链条加长、环节增加,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仍然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挤占挪用社会保障基金整改归垫不及时、预算社会保障资金不足拨付滞后、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政专户监管不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缺乏计划性和约束力、基金保值增值不够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影响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规范基金管理、加强基金监督、维护基金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规范管理运作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要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纳入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目标责任制度,切实维护基金安全。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组织机构和监督能力建设,配备与基金管理业务相适应、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培育打造一支专业技术能力过硬、廉洁自律、协调配合的基金管理监督队伍,为基金安全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