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规划重点。规划要重点突出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重大产业布局、推进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重要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公共服务等领域。对市场为主导的竞争性领域,规划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要研究确定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加强项目论证,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四)规范编制程序。规范规划编制程序是提高规划科学性的重要基础。要按照前期工作、起草、征求意见、衔接、论证、批准、发布等程序,严格遵循规划编制各个环节的要求,以程序的规范来保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推进。在编制和审批规划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规划编制工作程序进行。州级总体规划由州政府审定后,报州人代会审议;州级专项规划由州“十二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报州政府审批。
(五)加强规划衔接。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加强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做好“十二五”规划与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安宁河谷规划、大凉山扶贫攻坚规划的衔接,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措施的有机对接。
(六)提高社会参与度。要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把规划目标任务切实转化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要在全州范围内营造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气氛,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开辟畅通渠道,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规划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推进规划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
(七)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十二五”规划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州级总体规划由州“十二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编制,县市总体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州级专项规划和重点课题由牵头部门负责,指定配合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共同完成重点课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
(八)提供组织保障。为保障“十二五”规划工作的圆满完成,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要将“十二五”规划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要加强相关培训工作,提高规划编制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做好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要根据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规划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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