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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凉府函〔2010〕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州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对于我州一手抓美丽富饶文明和谐安宁河谷建设,一手抓大凉山扶贫攻坚,推动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富民强州升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9〕273号文)有关要求,现将全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以推动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富民强州升位为目标,突出导向性、宏观性、政策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深入研究“十二五”时期事关凉山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行业专项规划,形成科学、系统、完善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为“十二五”时期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我州“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分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专项规划的编制。
  (一)编制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的依据。要在认真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明确“十二五”期间发展的战略重点,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方向和重大举措。
  (二)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政府指导特定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要按照推动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重大产业布局、重大民生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等,编制一批州级“十二五”专项规划(各县市是否编制专项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三、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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