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和开发以及招商引资工作。
(七)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对旅游系统的社团组织进行管理,监管旅游中介机构。
(十)负责行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一)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凉山彝族自治州旅游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起草和审核局内有关文件,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绩效管理、安全治安、接待等工作;负责局党组和行政决议、决定的督办;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及相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教育科。
研究全州旅游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旅游体制机制的改革工作;起草全州旅游规范性文件,监督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拟订全州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全州乡村旅游发展;制定旅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等级和技能的考试考核工作;负责旅游教育培训的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大、政协代表委员提案议案的办理;负责行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向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推荐乡村旅游、农家乐评定工作。
(三)产业综合科。
引导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和行业标准;编制旅游重大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协助旅游安全事故和旅游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旅游招商投资和旅游产品开发工作;承担州旅游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州假日旅游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市场促进科。
负责拟订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的宣传促销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凉山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承担旅游市场分析、研究、开发和预测等工作;组织实施境内外旅游交易与交流合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旅游节庆活动;负责旅游新闻发布和媒体联络工作;承担旅游外事手续办理工作;指导涉外旅游工作和加强港澳台旅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