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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产业发展科。
  统筹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协调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按规定权限转报、审批、核准重大工业、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项目备案由行政审批服务科窗口办结;转报、下达申请使用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的相关项目;承办食盐、烟草等国家指令性管理的特种行业有关工作;承办稀土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八)社会发展科。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参与社会发展相关法规的制定;统筹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转报、审核、下达申请使用国家、省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及社会保障项目。
  (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参与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州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市场流通经济贸易科。
  分析州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粮食、棉花、盐业进出口计划的实施;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计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州级储备;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拟订流通业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针政策;转报、审批、核准流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备案由行政审批服务科窗口办结;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申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指导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承办国外贷款项目和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相关税收减免工作。
  (十一)项目管理协调科(凉山州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
  负责编制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工作,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组员配置中的相关事宜;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查等工作;汇总并发布州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县市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州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州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计划,对全州稽察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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