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组织起草职业卫生监管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相关规则;组织拟订职业卫生标准中的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七)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
  承担全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及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承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八)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受理和办理州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本部门的授权对州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对需要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转报;对需要进行专家论证、部门会审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对本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完成本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18名。核定局长(兼州安委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州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安全生产监察员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