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对外经济贸易科。
拟订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加快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进出口商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一般货物进出口年度计划,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建设外贸促进体系,指导赴境外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和外贸运输业务;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负责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拟订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全州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负责多双边对我州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对我州的赠款);承担机关并指导商务系统外事联络工作,管理商务因公出国(境)事宜,承办重要商务外事活动;承担商务涉外宣传工作。
(八)外国投资促进科。
指导外商投资管理工作,研究我州外商投资现状及发展趋势,参与拟订全州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统计;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业务和增资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全州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外商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利用外资、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外资并购工作;建立引资项目库和资源库,跟踪促进重大外资项目;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组织跨区域大型投资促进和外资政策宣传,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投资促进工作网络体系,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会、协会的联系与交流;指导协调州内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九)口岸办公室。
代表州政府协调服务各口岸部门实施“大通关”绿色通道的工作;组织协调口岸联检联运中各部门(企业)的工作关系;协调海关、检验检疫局、民航、铁路在对外贸易中涉及出口业务的协调工作;牵头做好我州口岸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办公室。
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和旧金属回收等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管理和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州炸药雷管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州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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