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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研究提出全州商务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编制起草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统计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提出促进商务发展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地方商务规范性文件,负责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指导全州商务系统依法行政;承办本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组织听证及行政赔偿等事务;负责草拟综合性重要文稿,组织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承担局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承担商务志编纂工作。
  (三)服务业发展科。
  按要求承担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拟订相关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汇总分析全州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编制第三方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以凉山州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等活动。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社区商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局属企业的管理、指导企业改革;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四)市场运行调节科(凉山州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和茧丝绸协调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职责;参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市场秩序执法科。
  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履行市场综合治理和监管职责,完善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受理商务领域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案件(线索)的举报投诉;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工作。
  (六)市场体系建设科。
  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直销、汽车流通等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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