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46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专职机关党委书记1名(副县级),总工程师1名(副县级),安全总监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3名。
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1名。
州纪委、州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3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1名。按照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监察局《关于明确州政府工作部门和州级有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通知》(凉纪发〔2010〕20号)规定管理。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5名。
五、其他事项
(一)凉山州交通战备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交通战备有关法规草案,制定交通战备有关实施意见和措施,规划全州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州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战备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交)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州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订和实施全州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州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全州交通部门及各县市的国防交通工作;负责全州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凉山州交通战备办公室下设综合科(通信线路安全保护科);行政编制4名,主任1名(正县级,兼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副主任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二)关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