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城市公共客运指导科(出租车行业指导办公室)。
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科技教育科。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科技信息和对外技术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推广工作;指导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计量及节能减排工作;制定交通运输行业职工教育规划、人才需求预测规划和培养计划,承担成人考试及岗位培训工作;承担专业技术等级和工人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聘用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九)审计科。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承担直属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牵头对局投资建设项目和局管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
(十)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受理和办理州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本部门的授权对州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对需要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转报;对需要进行专家论证、部门会审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对本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完成本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一)财务科。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的筹集、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除通行费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十二)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承担局党组的日常工作和机要、保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公务员培训等工作;承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及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工资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劳动保护、工资及职业病防治等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工作;指导行业体制改革和政策调研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