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保障,以创建州级信用村、乡(镇)为抓手,以信用农户培育为重点,大力推进“千村百乡信用工程”。2011年,全州要争创 “州级信用乡镇”5个、“州级信用村”10个(创建标准详见凉府办发〔2009〕26号附件),原则上各县(市)今年申报创建州级信用村不少于1个,创建县级信用乡(镇)不少于1个、县级信用村不少于3个、信用农户不少于100户。西昌、会理、德昌、冕宁、盐源等条件相对较好的县(市)要组织推荐申报州级信用乡镇,去年已评定的今年要争创1个,去年未评定的今年要争创2个。各县(市)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主抓此项工作,并根据县域实际拟订本县(市)州级信用乡村创建计划,以及创建本县(市)县级信用乡村和信用农户计划,州级信用乡镇的申报推荐材料应于10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责任单位:州政府金融办、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着重实施“百户中小企业培植计划”和“诚实守信模范企业”评选活动。
一是全面实施“诚实守信模范企业”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企业评定标准和激励机制,并评选“诚实守信模范企业”40户(评选标准详见凉府办发〔2010〕17号附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管理职责,择优组织推荐企业向“诚实守信模范企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应于10月底前报送。(责任单位:州政府金融办、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是进一步深化中小企业信用培植计划,要继续启动“百户中小企业信用培植计划”(内容详见凉府办函〔2010〕155号),在全州范围内筛选未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且信用和经营发展相对良好的100户中小企业进行信用和金融培植,力争使多数企业能满足银行授信标准,获得信贷资金支持,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管理职责择优向州内金融机构组织推荐拟培植企业,由银行与推荐企业对接后,把符合条件的纳入培植名单正式实施培植计划。州级各金融机构应于10月底前向“中小企业信用培植计划” 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2011年中小企业培植名单及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金融办、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七)推进社会组织信用建设,着力征集社会组织基本信用信息。
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信用建设。民政局、司法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局等单位要着手征集整合本单位负责管理的社会组织基本信用信息,并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实综合信用信息数据库。(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州政府金融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强化信用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互联互动的守信受益、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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