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受理和办理州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本部门的授权对州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对需要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转报;对需要进行专家论证、部门会审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对本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完成本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一)规划财务科。
制定全州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卫生经济政策、卫生服务收费政策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负责全州医用设备装备、卫生建设项目、卫生引进外资项目及卫生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卫生事业费的预、决算工作;指导并负责直属单位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配置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基本建设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承办卫生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卫生建设项目财务制度并进行财务及资金管理;承担国内外贷款、赠款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实施工作;制定州级卫生项目实施规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项目质量、进度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卫生建设项目进行综合检查、监督和评估;负责相关信息汇总及上报等工作;负责贷款、借款的还款及资金运行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二)人事科教科。
研究制定全州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卫生队伍建设、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职务聘任工作;牵头实施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评审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及审核直属单位工资变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卫生系统全州性表彰工作。制定全州医疗卫生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医疗卫生科研计划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制定全州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中等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培训、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教育等成人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实施医学教育质量监督和检查。
(十三)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及对直属单位离退休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凉山彝族自治州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34名(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专用编制1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专职机关党委书记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含正科级卫生监察员1名,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副科级卫生监察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