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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凉山州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召开宣传月动员会。
  组织召开无线电管理宣传月动员发动会,学习贯彻《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纲要(2011-2015年)》、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安排部署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刊登宣传文章。
  在《凉山日报》刊发州政府领导署名文章,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八周年。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单位),州经信委,州政府新闻办。
  (三)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9月9日为我州统一的现场宣传日,通过粘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全面宣传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营造无线电管理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重点设台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开展手机短信宣传。
  要积极与电信、移动、联通沟通合作,共同制定短信宣传方案,以手机报和短信的形式向全州手机用户进行无线电管理公益宣传。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牵头单位),凉山电信分公司,凉山移动分公司,凉山联通分公司。
  (五)开展新闻媒体宣传。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的特点,多角度、多视点宣传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和无线电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政府新闻办(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重点设台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开展网络在线宣传。
  利用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网站开设无线电管理宣传月专栏,及时宣传报道无线电管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加快建成开通州无线电管理门户网站,加强网站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政府新闻办、州信息中心(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搞好平面广告的宣传。
  充分利用各设台单位外墙、电子显示屏流动播放宣传标语,或在醒目位置设立广告展板,开展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重点设台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召开政策法规宣传贯彻会.
  向频率资源用户、设台单位、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宣传贯彻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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