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北州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政办〔2009〕33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州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州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北州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查 科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朱 清 州政府副州长
成 员:马占山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安吉多杰 州财政局局长
刘宝春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继红 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保广祺 州农牧局局长
张润晋 州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