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应对突发价格异动工作预案的通知

  (三)公安部门负责维持社会治安,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配合价格主管部门落实有关行政处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四)质监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查处制假售假行为。
  (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食品药品质量,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价格监督检查。
  (六)粮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协助价格主管部门监测、预测和分析粮油价格走势、市场状况、确保粮食供应和市场稳定。
  (七)财政、粮食、经商等部门在自身职责范围内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和储备物资等的具体动用工作。
  (八)其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做好组织生产、供应、销售等工作,保证市场供应。

第三章 应急预案

  第十条 一般价格异动预案
  一般价格异动发生后,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报告的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根据需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方案,及时向当地政府、上级部门和省级价格部门报告调查情况。州级价格部门接到县级价格部门的调查报告,应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价格异动动态,确定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控制措施,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价格异动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重大价格异动预案
  重大价格异动发生后,除采取一般价格异动预案外,立即成立州级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各级价格部门开展应急工作,启动价格异动信息通报制度和应急值班制度。迅速通过新闻媒体,重申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提醒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遵纪守法。抽调专人专车,对指定监测点的重点价格监测品种进行实时监测,实行有组织、有分工的州、县二级联动价格专项检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经请示同级政府批准,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或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平抑价格。
  第十二条 特大价格异动预案
  特大价格异动发生后,除采取重大价格异动预案外,各地价格部门24小时对市场价格进行实时监控,并每隔两小时向当地政府和州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变动情况,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由州政府报请省政府在我州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部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通过州政府向省政府请示紧急调拨紧缺物资,以平抑市场价格。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