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呈报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实施细则的报告
(玉政办〔2008〕55号)
州委:
根据要求,现将州政府办公室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宣传教育活动实施细则随文报上。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实施细则
(2008年5月27日)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玉树政治安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切实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根据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树州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办发〔2008〕45号)精神,州政府办公室党总支决定,从2008年5月中旬至6月在州政府办公室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宣传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先进性教育为目标,在机关干部中普遍树立“学习、学习、再学习”、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网络,建设相对完善的学习保障体系和比较完善的学习教育设施,营造良好风尚,实现科学文化知识普及,知识更新加速,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勤政廉洁、创新进取的政府机关。
二、活动目标
以构建政府机关文化为载体,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以学习型机关建设,带动服务型政府的创建,以创建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来丰富和深化学习内容,进而建构起卓有成效、完备务实、良性循环的学习型机关体系。实现知识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使每个干部职工把个人的荣辱与祖国的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重点内容
创建学习型机关,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树立起爱国、爱党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办公室学习制度。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开展中国历史及藏区历史教育,通过扎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教育活动,让干部职工全面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坚持分层次施教的原则,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宣传教育,增进各民族间的团结友爱、互助进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创建“平安玉树”,构建“和谐玉树”的热情。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
宪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
刑法》、《民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