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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区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各县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将农牧区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农牧区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领导、督查和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要把配合和支持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与整顿和规范农牧区药品市场秩序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政府重视、部门协调、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1、各乡(镇)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以下简称“协管站”),要确定由分管乡(镇)长兼站长,配备1名乡镇干部兼职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分别负责政府组织协调、日常药监协管、食品安全工作。在所辖的各村委会干部中聘任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
  2、乡(镇)协管站建设要做到“十个有”:有机构牌子,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办公经费,有工作任务,有管理制度,有考核办法,有培训计划,有激励机制。
  3、乡(镇)协管站推行“五个一”的工作模式:每人1本工作手册,1张电话联系卡,1本检查记录、每月1次日常巡查,半年一次跟班培训。当地药监部门负责乡镇的协管员、信息员定期联系,并组织开展工作。
  (三)加强供应网络建设,规范药品供应渠道
  1、针对我州农牧区药品供应渠道单一、供应主体不清晰的状况,综合运用政府调控手段和市场竞争机制。重点扶持3-5家药品质量体系完善、信誉良好、品种较全并能在24小时之内及时配送到位的药品批发(配送)企业参与我州农牧区药品供应,占乡镇以下医疗机构70%以上的药品供应份额。
  2、进一步完善以乡镇卫生院、农牧区卫生所、农村零售药店“三位一体”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鼓励企业在交通不便的边远乡(镇)、村设置药品零售网点或便民药柜,逐步消除药品供应空白点。
  3、鼓励集中配送向农牧区延伸,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农牧区药品购进渠道,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品价格,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4、认真开展对农牧区药品购销渠道的清理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购销行为,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和过期失效药品的清查力度,结合我州实际,认真开展农牧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提高药品管理水平,确保农牧区药品经营企业按GSP要求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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