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区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玉政办〔2008〕9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玉树州药监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区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区食品药品
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州药监局 二○○八年八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州农牧区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保障广大农牧民饮食用药安全,现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农牧区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为目标,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和“巩固、规范、提高、发展”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监管职能,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规范发展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创新农牧区药品供应和监管工作机制,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促进农牧区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建立体系完备、反应快捷的药品监督网络和诚实守信、保障有力的药品供应网络,保证农牧民群众用药安全,为构建和谐平安玉树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巩固和加强农牧区“两网”建设,力争今年年底乡、村二级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100%,100%乡镇成立药品安全工作协管站,村级有信息员,监督网工作机制健全率达100%,实现以县为枢纽,以乡镇为阵地,以村(牧委会)为哨所的监管网全覆盖;扶持医药经营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农牧区药品供应网主渠道清晰规范,使迅速快捷配送,质优价廉服务的药品主渠道的供应占70%的农牧区市场;促进农牧区药品供应网建设与新农合相结合,确保50%以上村有药品经营延伸网点;推进乡镇医疗机构药房向GSP管理发展,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达标率达100%,村级卫生室“规范药房”达标率达60%以上。进一步促进全州农牧区药品市场规范化、监管网络制度化、供应网络便民化;建立和完善集乡镇卫生所、村卫生室、农牧区零售药店“三位一体”的农牧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真正让农牧区群众用上安全有效、质优价廉的药品,实现群众满意、企业赢利、政府放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