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完成税收目标任务先进单位的决定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完成税收目标任务先进单位的决定
(北政〔2008〕10号)


  2007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州税务系统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严格依法治税,超额完成了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税收目标任务,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其中:州国税局完成税收7925万元,同比增长22.5%;州地税局完成税收6734万元(不含中央、省级收入),同比增长13.6%。
  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州国税局、地税局、州地税局西海分局等三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三个部门的领导班子各奖励3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全州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促进全州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