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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给青海湖乡人民政府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给青海湖乡人民政府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北政〔2009〕59号)
州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给青海湖乡人民政府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请示》(北国土资〔2009〕154号)收悉。经州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西海镇祁连宝玉石公司南侧面积19493.4m2土地使用权,按《划拨供地目录》无偿划拨给青海湖乡人民政府作为修建机关办公楼用地。其中建筑占地面积2020m2,道路占地面积780m2绿化占地面积5850m2,其他用地10843.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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