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行绩效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以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试点公立医院依据服务职能、服务范围、现有工作人员等情况,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完善聘用制度,实行因需设岗、全员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
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做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收入分配要向技术骨干、学科带头人、临床医师和一线护士倾斜,其中学科带头人、医学专家的收入不低于医院管理层的平均收入水平。试点医院可按国家政策指导建立院长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试点医院要严格经费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全成本核算与控制,建立医院经济运行、成本绩效定期分析考核制度。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医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
(六)加强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坚持合理布局、统一规划、适度规模的原则,优化配置公立医院资源,注重加强老年护理、康复、儿科、妇产科、口腔、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民族医药等医疗薄弱领域的能力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县级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应重点优先发展。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配套,加强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填平补齐辅助设施、诊疗设备等,使硬件条件基本达标。合理确定县级医院人员配备总量,同步加强人才、技术、管理等建设,加大对卫技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支持县级医院急诊科、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推行县级医院向基层卫生院派驻医疗帮扶制度,各基层卫生院每年选派1至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对口县级医院进修学习。通过努力,力争全区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十二五”末全区地、县级医院至少有2所以上综合医院达到三级乙等医院标准,其余县级医院全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的标准,成为区域内医疗服务中心,使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能够在县域内基本解决。
(七)全面推行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积极开展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开展住院病病人单病种控制工作,控制医疗成本,进行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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