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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地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5)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工作数量、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和人员总额控制情况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地区卫生局、地区财政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编办负责)

  (6)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绩效工资,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财政局、地区卫生局负责)

  (7)鼓励有条件的县将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合理补偿。适当提高并落实乡村医生的补助,制定乡村医生的扶持政策。(地区卫生局、地区财政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7.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1)各县按照省上下达的医疗机构投资项目,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力争使每个县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甲水平,3所乡镇中心卫生院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每条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地区发展改革委、地区卫生局负责)

  (2)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以省为单位建立的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地区发展改革委、地区卫生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8.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

  (1)完善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善和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努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不足的问题。(地区编办、地区发展改革委、地区卫生局、地区财政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为乡镇卫生院招收22名〔国家专项〕定向免费医学生,其中平安2名、民和5名、乐都4名、互助4名、循化3名、化隆4名。(地区卫生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财政局负责)

  (3)安排49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其中平安6名、民和10名、乐都10名、互助10名、循化6名、化隆7名。(地区卫生局、地区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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