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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茂府办〔2009〕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目标,分步实施
  我市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目标:对2000年以前编制或近几年编制但达不到要求的建制镇总体规划,2012年年底前必须完成新一轮的编制和修编工作。根据我市工作情况和实际,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年度任务分解为:2009年完成17个,2010年完成19个,2011年完成19个,2012年完成16个。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这一目标要求,制定本地区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进度计划,采取与政府工作绩效挂钩、签订规划编制责任状等办法,加快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县级各部门及时提供编制规划所需要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并加快做好规划审批工作。同时,要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扶持,将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地村镇规划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协助镇政府组织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和合理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切实做好技术指导和审查报批工作;各镇要将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镇长负责制,成立专门机构,为规划编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积极主动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启动,顺利完成;各规划编制单位要深入调研,广征民意,创新思维,科学编制,高质高效地完成规划编制任务。茂名市将通过无偿提供地形图、组织规划下乡活动等形式对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给予技术上的支持和帮助。
  三、严格程序,科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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