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德政办字〔201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做好价格调控监管,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东省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9号)精神,市政府确定建立全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研究确定政策措施、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目标及职责分工。
(二)通报交流成员单位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情况。
(三)研究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四)分析预测经济、物价形势,研究提出价格及相关方面的调控措施及政策建议。
(五)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由市物价局、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工商局、蔬菜办、国家统计局德州调查队等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春福担任,召集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德生、市物价局局长于吉吉担任。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市物价局局长于吉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报总召集人审定后召开。
(二)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或委托召集人主持。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涉及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成员单位间应当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五)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