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年”活动从2011年2月开始至2011年12月底结束。重点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活动:
(一)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1、3月份,开展“土地管理年”宣传活动。围绕 “土地管理年”宣传主题,各县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举办现场咨询会、宣传标语、板报、宣传车巡游等方式进行宣传;围绕“建设平安国土,构建和谐海东”宣传主题,认真开展土地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印发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资料送到村、组及居民手中;召开各层面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及时处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4月份、6月份和12月份,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日等宣传活动。围绕宣传主题,在《西海农民报》推出一个土地宣传专版;发送5条宣传短信;组织一次文艺活动。
3、5-8月份,开展土地调研活动。聘请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国土资源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工业园区集约节约用地情况;地区和各县确定2个以上的土地管理重点课题,贴近实际开展调研,总结先进管理经验,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4、9月份,在海东电视台开展为期1个月的土地资源及管理知识讲座和咨询。
5、10-11月份,编印《海东地区开展“土地管理年”活动资料汇编》,将国家、省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地区开展“土地管理年”活动的文件、信息等进行汇编,确保全区各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人手一份。
(二)抓好六项工作
各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有序开展,及时开展好以下工作,并将完成情况及时报行署。
1、组织实施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重点是抓好2011年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各项工作;全面完成2010年前已实施的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收尾工作;积极争取新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2、组织实施村庄整治示范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大力推进村庄整治,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居住条件,年内每个县抓好1个以上村庄整治示范点。
3、组织实施好土地征用工作。严肃土地征用的主体,严格按照土地征用的程序开展征用土地,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土地征用补偿,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土地征用工作任务。
4、组织好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整治规范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的有关规定,采用二调数据成果资料,按照《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体现乡(镇)特色,突出规划重点,年内完成各县、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5、抓好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建设工作。从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为根本出发点,积极抓好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建设,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的规范化进程,为保护土地、维护地方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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